电话:13156208557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国内资讯

国税总局:疫情以来已三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时间:2020-03-30 作者:青岛西海岸人才网 浏览量:

3月2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介绍,在落实好这些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税务部门还通过延时办、依法缓,进一步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所谓延时办,是指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税务总局已经三次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他说,2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2月28日,湖北延至3月6日。同时,还明确受疫情影响到期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向税务部门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可补办有关手续、办理申报。对于这种情况,税务部门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也就是不降低纳税信用等级,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充分体现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帮扶。

他表示,3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延长至3月23日,到期后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相关省税务局还可以依法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所谓依法缓,就是指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税务部门通过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以及社保费缓缴等方式,积极帮助这些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13156208557
工作日(周一~周五) 8:0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方:青岛易佰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方:易房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鲁ICP备10204884号-39 37021102000013

地址:黄岛区双珠路238号西海岸创新创业中心4楼(黄岛区政府西侧) EMAIL:2898771880@qq.com

ICP经营许可证:鲁B2-20210219 人力资源证: (鲁)职介证字[2020]第02110053号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