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对省内返青工人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可不隔离观察
正月十六过后,外地建筑工人陆续返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月12日发布《关于2020年建设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其中强调,对省外返青人员必须自入青当日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对省内返青人员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可不进行隔离观察。
《通知》提到,工程复工前,施工现场严格对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要求,围绕风险点和管控措施,突出对基坑施工、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建设施等重点环节和消防安全的复工前检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工地围挡检查维护。
工程复工前,除了严格做好拟返青人员排查管理,落实隔离区域、做好卫生清理和消毒等工作外,还要落实工程复工后的管理方案和措施。要严格食堂管理,工程施工现场有食堂的,实行分餐式错峰分散就餐;工程施工现场无食堂的,可选择从取得卫生许可证且符合防疫要求的餐饮单位订餐。
《通知》规定,各建设工程结合实际情况,可在施工现场内划定独立区域作为隔离观察区。项目返青第一批省外人员,可在此区域内隔离观察;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省外返青人员应尽量安排在施工现场外进行隔离观察。隔离观察期间,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此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物资筹备、施工现场建筑材料进场存在困难的,可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协调解决。省外入青施工人员如需开具建筑务工证明,可由施工单位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开具。由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产生的实际费用可列入工程造价成本。
《通知》还提到,复工前,各建设工程要将编制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安全生产方案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再通知拟返青人员返青;返青后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复工后,确保疫情防范到位,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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