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青岛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简称两险合并实施),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青岛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新的医疗保障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
青岛市全面推进两险合并实施,
医保缴费费率、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的支付天数和计发标准、
2020年1月起的医保待遇新政策等
你我关心的问题均有详细解答!
快来看看主要内容有这些
一、关于两险合并实施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9〕27号)文件精神,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总体思路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目标是: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实施、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按照省文件规定,各地市12月完成信息系统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两险合并实施主要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关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新政策
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医疗保障政策,广大参保人的待遇保障水平得到新的提高。我市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待遇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八方面内容:
一是提高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
门诊费用报销标准。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含一级医院)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医疗费,超过核定病种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再报销30%。同时,我市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由40%调整为50%。这项政策,将通过充分利用基层医疗资源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门诊大病就医负担。另外,高血压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脑卒中后遗症、慢性心功能不全四种慢性病每次开药量由不得超过1个月增加到2个月,减少慢性病患者和家属就诊次数和时间。
二是定点医院医保统筹金起付标准将作新调整。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971医院等6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起付标准调整为1000元,其他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含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仍按照800元、500元、200元标准执行。这项调整,意在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拉开三级医院与其他各级定点医院医保起付标准差距,充分发挥三级综合医院在重大疾病诊治等方面的作用,使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体系更加完善。
三是完善参保人市内转诊就医秩序。
参保人因病需到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并由相关定点医院出具转诊同意书的,其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因同一疾病需再次到转诊医院治疗或复查的,其首次转诊核定手续半年内有效,超过半年的需再次办理转诊手续。这项政策调整,是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恢复基层医院向三级医院的转诊程序,努力将轻病患者留在基层,形成良好的就医秩序。转诊后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体现了对大病患者转诊治疗的报销倾斜。
四是调整参保人市外转诊报销标准。
我市原规定,参保人离开本市就医时,应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本次调整,将更加关注参保人的异地就医需求,参保人到市外住院治疗前,到相关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其住院医疗费比照本市同级医院降低5个百分点予以报销。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统筹范围内费用达到4万元及以上的,比照本市同级医院降低15个百分点予以报销;统筹范围内医疗费用4万元以下的,比照本市同级医院降低25个百分点予以报销。
五是提高参保居民缴费的财政补助标准。
2020年度,我市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暂统一增加30元,其中对一档缴费成年居民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60元,对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在校大学生的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680元。我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稳居全省第1位。预计全年两级财政增加补助额将达到1.46亿元,这对保证我市居民医保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居民待遇水平奠定了良好的资金基础。
六是持《山东省居住证》参保人
可享受我市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山东省居住证》(含《港澳台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持有人可按相关规定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等方面与本地居民相同,享受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将持有《居住证》的外地居民纳入当地居民医疗保险,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举措之一,同时将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落户我市。
七是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我市“两病”患者门诊统筹用药报销比例已提高到50%以上。自2020年度起,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成年居民提高到800元,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含少年儿童)提高到600元。这对减轻慢性病患者经济负担,进一步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水平提供了政策支持。
八是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在农村地区落地,鼓励承担农村巡护业务的护理机构提供优质护理服务,提高参保人员享受巡护待遇的结算标准。其中,职工结算标准提高到3500元/年,一档缴费居民提高到3000元/年,二档缴费居民提高到2500元/年。另外,二档缴费居民在原享受巡护待遇的基础上,增加了针对重度失能人员的院护待遇,增加了针对重度失智人员的长期照护、短期照护待遇。
Copyright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方:青岛易佰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方:易房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鲁ICP备10204884号-39 37021102000013
地址:黄岛区双珠路238号西海岸创新创业中心4楼(黄岛区政府西侧) EMAIL:2898771880@qq.com
ICP经营许可证:鲁B2-20210219 人力资源证: (鲁)职介证字[2020]第02110053号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