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等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15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全国范围内优秀人才(不含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办学校正式在编及聘用制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6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报名邮箱(见计划表),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个人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9月8日。单位初审时间:2019年9月9日。
(一)电子邮箱报名及单位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聘用制教师报名表(岗位:XXX,姓名:XXX)”。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予以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表》、《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2019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报考人员均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等(均须在2019年9月6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无业状态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9年9月6日之前取得)。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无法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初试。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需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确定30名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30人的,免于初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说课+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考试结束后公布。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面试人数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一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初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面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照《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聘用制教师管理及相关待遇
1.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实行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
2.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九、有关说明
1.取消或核减计划、面试方案等信息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huangdao.gov.cn/)上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所学专业以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没有的栏目,请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否则初审不能通过。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面试说课使用现行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计划表。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电话。
附件3:2019年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
青岛西海岸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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